2022年12月27日,济宁市教育局网站发布《关于做好寒假前后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寒假时间安排:
1、义务教育阶段(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):2023年1月9日(农历腊月十八)至2月5日(农历正月十五),2月6日(农历正月十六)正式开学;
2、普通高中学校(含高考补习学校):2023年1月16日(农历腊月二十五)至2月5日(农历正月十五),2月6日(农历正月十六)正式开学;
3、幼儿园:参考义务教育学校,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放假时间。
二、教育教学及考试有关安排:
1、在寒假前已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的,可根据师生健康状况调整线上教学方式;
2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一、二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,下学期根据疫情形势各县市区自行确定考试形式及时间;
3、高三年级是否组织考试,由各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