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2月27日,襄阳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了《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—2023学年度中小学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具体安排如下:
1、义务教育阶段(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三年级):2023年1月6日至2月5日,2023年2月6日(农历正月十六)正式开学;
2、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:2023年1月13日至1月30日,2023年1月31日(农历正月初十)正式开学;
3、幼儿园: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。
通知中还提到,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关爱,结合实际安排寒假前线上、线下教学工作,完成本学期教学进度;因停课、停学耽误的课程可以适当调整到春季学期。
加强学科之间教师的沟通协调,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对中小学生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,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,小学中高年级、初中布置的寒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在校学习时的要求,确保学生有充分地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。